機車騎士不是次等公民,且無顏色之分!
我六年九班,,, 好羨慕以前的時光啊! 18歲那年時騎車很輕鬆自由。 汽機車沒有分大小, 只要你騎的夠快。 誰管你騎內側道, 10多年後呢? 汽機B機車, 重機B小車。 只能搖頭嘆氣, 前陣騎在八德介壽路上, 外側有擋故騎內側。 後面黃色大羊馬上B, 我只生氣一會。 但更氣腦殘的政府交通規則,機車待轉、禁行機車。 把人分類成次等公民, 即使在自稱民主的台灣。 實際只是退步的民主, 10多年騎車沒進步。 還比經濟退步更多, 不得不說媽的! 腦殘政府真有你的, 不說不代表不抗議。 汽車把機車當對等朋友, 絕對比分上下還安全。 政府不會應該考察國外見賢, 不是閉門造車。 國外125機車都騎上高速公路了, 台灣是備受擠壓機車只剩一線道。 如果不正面態度面對, 國外也許很快就自動駕駛。 台灣可能還停留在自己駕駛, 交通造事率只會更高。 好了光是騎車簡單的事, 也被你搞的烏煙瘴氣。 只能說你腦殘到極致了, 搞出禁行機車與待轉的87真有你的~ 現在機車騎士是不分車種受無理取締, 改天有可能就是別的點無理了!! 因為你處在這腦殘的政府, 只有自己爭取權益了。 GO n Fight~